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  ( 72 年 12 月 23 日)
第8條
第四條至第七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 系說明書,就一般行政管理、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事務管理、員工訓練 、人事行政、會計、文書、打字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