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86 年 04 月 02 日)
第7條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 項。

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