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 86 年 04 月 16 日)
第8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 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