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辦事細則  ( 102 年 10 月 30 日)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以下簡稱本廠)為處理內部單位之 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