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20條
藥學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處方調劑、用藥安全管理及藥物諮詢。

二、執行臨床藥學服務、教學訓練及研究。

三、藥品管理、庫存管理及藥品成本管控。

四、其他有關藥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