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4 年 11 月 09 日)
第9條
就學就業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職業訓練政策、計畫之規劃及研擬。

二、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及職業訓練法令之研擬。

三、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職業訓練人力調查、管制、考核、聯繫、服 務及整體運用之規劃。

四、退除役官兵就業市場之資料蒐集、分析運用與就業管道拓展、聯繫及 協調。

五、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規劃與資源整合之協調、管理、運用及督考。

六、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協助。

七、所屬訓練機構職業訓練之規劃、督導、考核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編 審。

八、所屬服務機構就學、就業與職業訓練業務規劃、督導及考核。

九、各公立職業訓練機構及就業服務中心之聯繫協調。

十、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