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辦事細則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4條
內科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內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內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內科之醫療及教學。

四、其他有關內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