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資源共享服務照顧規費收費標準  ( 103 年 10 月 13 日)
第2條
本標準適用對象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與地方政府協 議委託收容之受服務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