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及獎勵辦法  ( 103 年 11 月 28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定就學補助及獎勵,其項目如下: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專科、大學(含日間部、進修部及進修學院) 、研究所學雜費補助。

二、符合教育部所定辦理國外學歷採認相關規定之國外研究所學雜費補助 。

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成績優 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