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 102 年 03 月 28 日)
第9條
主管機關對投資人之審核得區分為三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為資格標審查, 第二階段為技術標審查,第三階段為價格標審查,其審核方式如下:

一、資格標:投資人應符合前條所定之資格。

二、技術標:由主管機關依投資人之興建能力、公司組織健全性、財務能 力及工程總價分析等事項進行評審,並選出至少三名進行價格標。

三、價格標:投資人所提投標金額應高 (或低) 於標金低價,且投標金額 為最高 (或最低) 或對主管機關最有利者,取得優先議約權。

前項第二款有關評審內容及項目,以主管機關於招標階段,投標須知及招 標公告項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