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 102 年 03 月 28 日)
第7條
興建住宅社區所需之配合事項,得於公告招標時,列入招標條件,並預估 所需費用計入工程總價,由得標投資人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