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 102 年 03 月 28 日)
第16條
得標投資人為辦理興建住宅社區改建工程貸款,得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 ,核轉行政院經建會申請中長期資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