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 106 年 05 月 18 日)
第17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所稱國有土地可計價,係指非屬公共設施之國有土 地,按行政院核定改建計畫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