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  附則 ( 103 年 06 月 04 日)
第238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 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者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