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 105 年 12 月 20 日)
第6條
中科院從事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 修相關業務,應遵守國際規範與我國對外簽署之條約、協定及國內相關法 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