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 105 年 12 月 20 日)
第2條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從事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 移轉、技術服務及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