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民間機構未參與科技工業機構整建或擴建之委託經營 ( 105 年 11 月 04 日)
第15條
主辦機關為維持或提升國防需求產能,得於經營期間,自費投資進行固定 資產更新,並納入本節所定之委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