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民間機構未參與科技工業機構整建或擴建之委託經營 ( 105 年 11 月 04 日)
第14條
主辦機關得視科技工業機構或其財產設施之現狀、特性及需要,決定僅就 現有之機構或財產設施辦理委託經營,並於委託經營期間屆滿或委託經營 契約終止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