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部隊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實施準則  ( 104 年 01 月 20 日)
第2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軍事作為:指國軍部隊實施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及其他直接或間 接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必要作為。

二、危險係數:指溫濕度儀器測得室外攝氏溫度數值,加上相對濕度值乘 以零點一之加總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