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部隊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實施準則  ( 104 年 01 月 20 日)
第11條
實施兩棲技巧運動訓練,應先選擇沙灘、草地或具防護措施場所,再進階 至岩岸地形施訓。

實施蛙人操,動作應循序漸進,訓練份量視學員能力調整。

兩棲偵搜部隊專長集訓綜合測驗,以蛙人操各項動作,實施結訓綜合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