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 104 年 10 月 14 日)
第9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變更,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因應國內外重大軍事事務革新及形勢變遷。

二、配合國軍組織變革及員額調整。

三、提升教學品質或研究水準需要。

四、提升學校組織、教學或管理效率需要。

五、因應國軍整體教育資源之合理分配。

六、配合民間學校教學、研究能量或其成果之運用。

七、相關法令有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