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 104 年 10 月 14 日)
第11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設立、變更或停辦計畫說明書之格式、應記載內容、作業 期程、作業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

軍事學校自我評鑑之組織、基準、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