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附則 ( 107 年 03 月 31 日)
第52條
本規則發布施行前,已入學各校修業之學生、研究生,均適用之。

第53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 三條,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