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塞堡壘地帶法  懲罰 ( 91 年 04 月 17 日)
第12條
犯第四條第二款至第六款或第五條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六條第二款至第四 款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