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補充兵及國民兵管理運用辦法  ( 93 年 10 月 20 日)
第13條
補充兵、國民兵合於兵役法第四條、第五條免役、禁役規定者,依免役禁 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