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退伍除役及給與 ( 107 年 06 月 21 日)
第32條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對國防軍事建設著有功績者,於退伍除 役時,一次發給功績獎金;其標準及金額,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