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 104 年 07 月 16 日)
第8條
輔導中心、督導區及輔導組之設置如下:

一、輔導中心置主任、副主任、秘書各一人。

二、督導區置督導員一人。

三、輔導組置組長一人,輔導員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