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 104 年 07 月 16 日)
第5條
輔導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辦理後備軍人組織、宣傳、安全及服務工作。

二、協助後備部隊召集訓練及要員連絡查訪。

三、動員演習及動員實施階段協助辦理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及徵用書之送 達。

四、協助辦理全民國防、災害防救、國軍人才招募及其他相關工作。

五、指(督)導所轄後備軍人輔導組(以下簡稱輔導組)工作。

六、執行後備軍人其他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