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 106 年 05 月 03 日)
第11條
志願士兵服役期間成殘或亡故時,其撫卹事項,依軍人撫卹條例及其相關 規定辦理。

志願士兵撫卹金給付之基數,依軍人撫卹條例所定士兵給付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