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 103 年 04 月 16 日)
第7條
中科院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求應辦理之事項,與其有利益關係之中科院董 事、監事或院長不得參與該事項之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