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績等及獎金標準  ( 105 年 10 月 25 日)
第3條
考績年度內獲重大獎勵,其考績績等之評定依下列規定:

一、獲頒通用獎章以上,且未受懲罰或懲戒處分者,不得評列甲等以下。

二、記大功以上,且未受懲罰或懲戒處分者,不得評列乙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