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  ( 102 年 05 月 22 日)
第3條
軍官、士官任官之區分如左:

一、初任:指初次任官確定軍官、士官之身分而言。

二、晉任:指晉任上階官階而言。

三、轉任:指此一軍種或官科轉入他軍種或官科而言。

四、敘任:指依其擬任職務,核其學、經歷,任以相當之官階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