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8條
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軍通信、電子、資訊與通資安全、網路架構等政策指導及裝備建案 作戰需求之核議。

二、國軍通信、電子、資訊未來作戰戰略判斷、建軍構想、兵力整建之規 劃、審查、建議及指導。

三、國軍通信、電子、資訊資源分配、備戰計畫、戰時施政計畫、作戰計 畫、戰備整備、戰備規定之核議與戰演訓測考之督導及考核。

四、國軍通信、電子、資訊教育訓練、訓令政策及法令之研擬;資訊安全 、電子認證憑證管理作業之評鑑、稽核及指導。

五、國軍通信、電子、資訊應急作戰與災害防救資源申請之規劃、管制及 執行。

六、國軍統帥通信、聯合作戰指管系統、公民營通信設施戰時動員管制運 用之規劃、協調與國軍資電作戰部隊裝備整備及督考。

七、國軍電子戰情資蒐集之指導、分析、運用與測訓能量籌建、國軍頻譜 之管理、規劃、指導及考核。

八、國軍指管通資情系統架構、技術架構之規劃設計、發展及指導。

九、國軍通信、資訊設備配賦、維護政策、計畫之核議及執行。

十、其他有關通信電子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