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10條
軍事檢察官辦理裁判確定案件之執行,應注意其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原 因,如有發現,應隨時簽報檢察長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