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8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及所屬機構、部隊年度概(預)算、決算之編審。

二、本局年度預算分配及執行。

三、本局所得稅扣繳業務。

四、本局現金會計事務之處理及會計報告之編報。

五、本局及所屬機構、部隊內部審核業務。

六、國防部參謀本部年度預算編製、執行、審核、簽證及有關會計帳務處 理。

七、其他有關國防部參謀本部與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