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 106 年 11 月 10 日)
第9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主計人員任職管制。

二、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 。

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 定之研擬。

四、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附屬單位概(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及會 計月報等編報。

五、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現金收支會計帳務處理及代收款計畫之審核。

六、對所屬機構、部隊主計業務與內部審核之督導及處理。

七、本局國防公務統計表報之擬訂、蒐整、彙報及管考。

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