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8條
婦產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婦科、產科、婦腫瘤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婦女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婦女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婦產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