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7條
護理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護理業務。

二、護理人員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護理之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護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