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11條
放射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身各器官組織系統之放射線與相關醫學影像檢查、診療、教學、研 究及訓練。

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放射線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三、其他有關放射線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