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辦事細則  ( 106 年 10 月 06 日)
第10條
小兒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小兒科病人之疾病檢查、診斷及治療。

二、小兒科各種疾病之教學、研究及訓練。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小兒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小兒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