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9條
人事軍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人事戰備、人事程序、人事勤務、人力規劃、聘雇人事、軍事學校教 育政策等計畫之規劃、建議及執行。

二、軍官經歷管理、各項教育、全時進修、公餘進修、軍售考選、教育投 資、兼課教官、教師審查及出國命令核布之執行。

三、考績、考核、勳獎、留守業務、軍人禮節、內部管理與人事資訊業務 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人員維持費計畫之管制、督導及執行。

五、上級與本部重要會報、機要業務之協調、管制及處理。

六、史政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七、印信典守、文書檔案及業務手冊之管制、督導及執行。

八、本部公共關係、交際業務及對立法院、監察院事務之協調及連絡。

九、本部營區各項行政支援、營產維護及門禁管制之執行。

十、其他有關人事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