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17條
主計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主計制度推展。

二、歲計、會計、統計與內部審核等業務之規劃、督導、管制、執行及研 究發展。

三、主計電子處理資料業務之督導、管制及執行。

四、主計人員訓練及經歷管理。

五、主計單位、人員設置之管制。

六、本部各項預算審核簽證、出納之執行。

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內部審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