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7條
政治作戰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治作戰計畫、戰備整備與訓練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政戰幹部經管、政戰編裝、準則與心理衛生、輔導之規劃、督導及執 行。

三、政訓文宣、康樂、政治教育與文藝活動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心戰戰術研究、戰具之研發、購置、維修與心戰活動之規劃、督導及 執行。

五、軍民關係、福利服務、慰勞慰問工作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六、全軍性新聞發布、記者邀訪、接待、採訪與輿情蒐整之規劃、督導及 執行。

七、軍眷服務、老舊眷村改建、遷建、修繕工作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八、機密維護、安全調查、諮詢部署、安全防護、保防教育之規劃、督導 及執行。

九、全民國防教育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十、其他有關政治作戰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