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 101 年 12 月 30 日)
第10條
軍事情報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情報政策、計畫之擬訂與情報整備之作業及執行。

二、中共空軍建軍備戰與發展狀況之蒐整及運用。

三、偵照、兵要情資與目標情報之處理及運用。

四、氣象情報之督導及整備。

五、情報教育訓練之督導、執行與情報準則之編修及訂定。

六、情報編制、裝備之規劃及整備。

七、國際軍事情報之交換及蒐整。

八、禮賓外事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九、其他有關情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