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 92 年 07 月 14 日)
第2條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及等級劃分等,依本準則規定,本準則未 規定者,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