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 92 年 07 月 14 日)
第13條
國防秘密情報類範圍如下:

一、國際情報與科研情報之蒐集、分析、研究與運用。

二、軍事情報機關與友國之情報交換、人員交換訓練、人員互訪、情報會 議召開及各類情報合作等事項。

三、戰略情報判斷之內容。

四、與國防安全或利益有關之情報通報或心理、實體破壞及洩密案件調查 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