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02 月 17 日)
第6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