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4 年 02 月 17 日)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為籌措退除役官兵安置計 畫長期所需資金,特設置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