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組織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8條
本院置監事三人至五人,由國防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解聘時,亦同:

一、政府相關機關代表。

二、國防科技相關之學者、專家。

三、法律、會計或財務相關之學者、專家。

監事應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

第一項之監事性別比例,不受行政法人法第五條第五項前段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