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  ( 101 年 12 月 12 日)
第2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治作戰政策之規劃、核議與心理輔導、福利服務、軍民關係、官兵 權益保障業管事件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政治教育、文宣康樂、心理作戰資訊、全民國防教育之規劃、督導、 執行及官兵精神戰力之蓄養。

三、機密維護(不含國防部公務機密維護)、安全調查、諮詢部署、安全 防護、保防教育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軍眷服務與眷村文化保存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 行。

五、軍事新聞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六、其他政治作戰事項。